关于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群健和翔药店拟具备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公示(20181217)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审查,分局拟定以下单位(见附表)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1 | 汕头市澄海区 凤翔群健和翔药店 | 王和群 | 澄海区凤翔街道和翔花园二区1-8幢一层32之一号铺面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3日,时间7天。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兴路丹霞园B幢
电话:0754-85837723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
2018年12月17日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3:38: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