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封存物品的公告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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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2021年2月1日,我局依法取缔了1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场所,扣押了一批非法物品。违法当事人(详见***)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限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前来的,被封存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处理,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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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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