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创投大厦及智慧家园招商中心接待用品供应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招商中心接待用品供应服务采购
二、供货方式:甲方需要接待用品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接待用品送到时,甲乙双方代表在《送货登记表》上登记、签名确认。
三、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四、采购比选方式:密封竞价方式,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控制价:采购报价不超过39354元。
六、合同结算方式:实行单价合同,每月据实结算,响应供应商提供相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年度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控制总额。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年度报价总金额只作为年度采购的上限控制额,非实际结算金额。每月或每季度以《送货登记表》上登记的产品及数量结算上月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七、接待用品需求:招商中心的桶装水、瓶装水、纸杯、茶叶、茶壶、果盘、激光笔等基础接待用品,详见***1。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供应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8357-1995)的产品(如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桶装水、瓶装水、茶叶、纸杯、茶壶、果盘、激光笔等接待用品(详见接待用品需求表,此需求表仅用于投标使用,评标时以合计数作为参考标准)。
(二)产品价格。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回复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如双方未就价格调整事宜达成一致,则15日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供货方式。甲方需要接待用品时,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接待用品送到时,甲乙双方代表在双方的《送货登记表》上登记、签名确认。
(四)结算方式。实行单价合同,每月据实结算,响应供应商提供相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年度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控制总额。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年度报价总金额只作为年度采购的上限控制额,非实际结算金额。每月或每季度以《送货登记表》上登记的产品及数量结算上月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送货登记表》管理。《送货登记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次送货时均由双方代表在《送货登记表》上登记、签名确认,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合同期限。2021年 月 日至 2022年 3月7日。如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需求物资样例:
报价人于报名当天需自带案例(案例需留存至开标当天),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城投商务中心14楼1407室,联系人:叶宇宁,电话:139****9403。
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满足项目招商中心接待用品供应服务的需求(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上未标明营业范围,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并标明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的网页链接)。
2、响应单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十一:报名登记、咨询、带样时间及地址:
1、2021年3月15日09:00至2021年3月19日17:00止。报名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企业信息、报价人身份证明及自带案例(案例需留存至开标当天),报名登记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城投商务中心14楼1407室,联系人:叶宇宁,电话:139****9403。
十二、报价需求:
1、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1年3月19日17:00前将报价函密封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城投商务中心14楼1407室(联系人:叶宇宁,电话:139****940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报价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证明书(***2);
(4)法人授权委托书(***3);
(5)被授权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案例。
3、本次采购由报价人自行报价(报价人需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市场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自行填报科学合理报价);报价含运费、保险费、税金、所承诺的各项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4、报价截止后,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监督小组对报价函进行现场开封,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为中标单位。
***:1、《报价函》
2、法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