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建设工作,鼓励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效益和民生福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以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宝发〔2013〕1号)、《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设立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社会建设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区内创新性、示范性社会建设项目开展,以及补助在社会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组织等,以提升我区社会管理和民生福利水平。

  第三条 创新资金由区财政安排,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社工委”)进行专项管理。

  第四条 创新资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使用对象和范围

  第五条 创新资金的申请主体为在区内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包括区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驻区各单位、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或群众团体等。申报的主体需经合法登记或备案(规定年检的须通过上年度年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 创新资金适用于下列社会建设项目:

  (一)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围绕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制度设计,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项目;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有新拓展的项目;

  (三)获得国家、省、市政府或机构奖励或支持的社会建设项目;

  (四)社会建设创新性、示范性项目的开展及推广应用;

  (五)上级部门确定的社会建设专项工作;

  (六)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需重点支持的其他社会建设项目。

  第七条 创新资金原则上不重复扶持和补助已获取区其他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扶持或补助的项目。

第三章 使用方式和标准

  第八条 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采取扶持和补助两种方式,每个项目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第九条 创新资金使用标准:

  (一)扶持类。主要针对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开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全额或差额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50%,一次性扶持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扶持项目经费支出超过20万元必须提供评审报告(可行性分析)或绩效评估报告。

  对全区范围内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最高扶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每年扶持不超过3个;对一定范围内(如某个街道、某个行业)具有借鉴意义的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最高扶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每年扶持不超过6个;一般性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扶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补助类。对社会建设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组织,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补助。每个申报项目每年补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获得国家级认可的项目,每个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补助不超过3个;获得省级认可的项目,每个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年补助不超过5个;获得市级认可的项目,每个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补助不超过5个;对全区社会建设创新工作突出单位和组织进行适当补助。

第四章 申报和审查程序

  第十条 成立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审议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审议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审定具体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社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社工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和区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区社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区社工委作为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确定创新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支持重点;

  (二)指导和组织协调申请对象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申报项目等工作;

  (三)***、检查创新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申报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

  (四)定期向社会发布社会建设创新扶持补助项目;

  (五)向区财政部门提出年度创新资金预算。

  第十二条 创新资金由项目相关单位负责申请,申请单位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一)区直属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及各街道直接或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区各单位、街道提出申请,报区社工委审查。

  (二)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或群众团体自主独立实施的项目,以本单位或组织名义向街道或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街道或区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并集中报送区社工委审查。

  (三)社会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向区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把关后,集中报送区社工委审查。

  (四)各单位申请创新资金时,须提供区统计局开具的无统计违法违规证明。

  第十三条 区社工委收到申请或通过初审的材料时,首先对申报项目内容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后重新提出申请,或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四条 对决定受理的申请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一)审查与评审。区社工委负责进一步审查。申请经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审查资料或现场核查;2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则上每年组织集中评审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评审一次。审查后,对拟资助的项目,提出具体资金安排计划。

  (二)审议。区社工委分批报区社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其中申请经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由区社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并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2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区社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再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公示。审议通过的项目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载体为宝安区政务网,公示内容包括扶持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名称、申请类别等)、资金安排计划、公示期限、异议提交方式、联系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区社工委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

  (四)审核。通过公示的项目,区社工委提供以下材料报区财政部门审核:

  1.项目复核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类别及数量,拟安排金额,项目核查等内容;

  2.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主要包括资助对象、项目名称、资助金额、资金使用要求等内容;

  3.具体项目核查情况表,主要包括与政策相关的各项指标,具体核查依据等内容。

  区社工委原则上应在受理项目申报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核查等工作,并报区财政部门复核。

  (五)核拨。区财政局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政策,对区社工委提出的初步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合规性核查,出具复核意见。区社工委根据复核意见下达具体项目资助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拨付。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创新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用于扶持发展区社工委选定的项目,确保单独列支、核算。各单位不得挤占、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各相关单位须制定经费的使用计划、经费项目说明、实施情况报告等,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并将经费使用和项目培育情况每年报送区社工委。

  第十七条 创新资金使用单位每年将项目绩效报告报区社工委;创新资金使用情况由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审计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违反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导致项目延期、取消或终止的,或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的,由区社工委责令改正,并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3年内不受理创新经费申请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等规定,交由区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项目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剩余创新资金由区社工委收回,并放入本创新资金中。

  第十九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创新资金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4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区社工委负责解释。区社工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1. 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申报指南

  2. 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申报表

  3. 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方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7 06:23:11重新编辑
深圳石岩镇官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水田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永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区官田村新时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园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宝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径贝村添好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黎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泉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百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麻布新村恒胜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水田石龙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坳背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龙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宏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山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梨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横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石岩镇水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刘毅峰受命赴深支援
  2. 洪山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3. 清明小长假首日15万祭扫客涌入蔡甸各陵园有些拥挤但有序
  4. 蔡甸区长郝胜勇国庆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
  5. 拆除邻里和谐绊脚石狮子山街打造和谐社区
  6. 区农技中心领导下乡指导工作
  7. 江夏区民政局慈善会联合爱心企业开展爱在夕阳慰问养老机构活动
  8. 市审计局赴夫子河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9. 全省喜迎二十大全力保安全夏季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大检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0. 区委主要领导到武东地区调研
  11. 青山区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荣获中国建材行业质量诚信
  12. 红钢城街道开展保障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13. 青山区(化工区)招聘统计协理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14. 儿童节带孩子来青山江滩玩耍吧
  15. 武东街举办学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歌活动
  16. 人生万里始于阅读丨长袜子皮皮童话外婆和长袜子皮皮
  17. 加大培训力度推动民呼我应信息平台全面运用
  18. 喜迎新春闹现代弘扬廉洁舞春风
  19. 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组织夜学党史
  20. 洪山区方舱医院每位患者
  21. 275种谈判药品全部双通道保障
  22. 学习雷锋守初心税法宣传送春风
  23. 天兴乡妇联举办家庭分餐礼仪讲座活动
  24. 蔡甸区将开展迎军运户外广告内容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5. 蔡甸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报告会暨区委常委会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第二次专题辅导报告会
  26. 关于2021年洪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核准公示
  27. 深植主动服务理念高效解决企业开办难题
  28. 蔡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9. 2022年麻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30. 李荣灿出席省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省学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开幕式
  31.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市国资委主任陈祖信一行
  32. 省妇联调研绿景苑社区家风工程家庭美德建设工作
  33. 武东街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4. 关于青山区轨道交通12号线(青山段)红卫路片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
  35. 市水务局一行到青山区召开港渠截污治理经验交流会
  36.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万象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示范街正式开街
  37. 龙潭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8. 洪山城管多措并举开展开学护航行动
  39. 国家发改委推荐黄石市西塞山区来我区考察交流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
  40. 洪山战疫丨一碗拉面传善念
  41. 青山镇街义务铲雪忙保障居民好出行
  42. 洪山区专题调度武汉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改上市工作
  43. 洪山区第二批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资金发放企业名单公示
  44. 蔡甸区委常委会议确定了近期这些重点工作
  45. 党组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交流
  46. 中法生态城管委会领导赴京拜访法开署新任首席代表马琰
  47. 青春向党绽放芳华
  48. 传承抗洪精神担当育人使命
  49. 喜迎二十大礼赞新时代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庆八一
  50. 浙江省宁波市来罗田县考察对口合作工作
  51. 冶金街道通达等3个社区应急服务站顺利通过验收
  52. 副区长李东辉实地踏勘地铁5号线青山段沿线规划站点
  53. 青山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11月1日起试运行
  54. 区人大常委会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报告
  55. 青山区社会福利院开展文艺演出社区行活动
  56. 实(石)干人全(泉)靠谱区委副书记周艳带队赴石泉路街道慰问社区核酸志愿者
  57. 天兴洲大桥公园组织开展研学活动
  58.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
  59. 步行一刻钟尽享烟火气洪山区积极打造便民生活圈
  60. 洪山战疫丨武汉储粮人
  61. 智荟高新科技园项目签约栖霞
  62. 洪山区中小学在缅怀英烈中播撒红色种子
  63.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武汉市洪山区第三小学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
  64. 蔡甸区召开政法工作推进会
  65. 砥砺奋进克难攻坚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
  66. 蔡甸区委书记陈新垓调研消泗乡精准扶贫工作
  67. 关于开展江夏区2021年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8. 区人大副主任肖水林调研法泗农业企业发展情况
  69. 宿豫区2022年上半年垃圾处理费收入31812万元
  7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致敬最可爱的人
  71. 冶金街道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施工监理例会暨六方联动会
  72. 青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被评为武汉市2015年度春风行动先进单位
  73. 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74. 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东部城中村改造工作
  75. 武东街举办杂技艺术演出惠民活动
  76. 不惧酷暑甘泉路街道吹响创城冲锋号
  77. 市验收组领导一行指导验收青山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
  78. 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79. 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密集走访企业
  80. 洪山战疫丨儿子用作文记录
  81. 百日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82. 洪山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听证员库
  83. 关于组织申报洪山区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贴的通知
  84. 蔡甸区309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理论培训
  85. 蔡甸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报告会暨区委常委会主题教育读书班举行第四次专题辅导报告会
  86. 员工***撞了人用人单位也担责
  87. 江夏区住建局前移服务窗口推进维修资金归集
  8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55号)
  89. 浠水智慧农场让种田便捷又高效
  90. 无锡最美退役军人拥军人物7月29日军心永向党奋进新征程无锡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属最美军休干部发布活动举行旨在进一步营造锡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
  91. 青山区委书记化工区党工委书记苏霓斌力邀各界专家人才智汇青山
  92. 青山区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启动
  93. 青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94.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
  95. 区油气专安办组织召开油气管线安全生产现场工作专题会
  96. 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周趋势预报
  97. 2022年7月31日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98. 她们是母女也是战友民警带上女儿一起抗击疫情
  99.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43期)
  100. 洪山战疫丨子女照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