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蔡甸城关滨江片一期旧城改建五层街A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蔡甸区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1月29日作出蔡政征决字〔2020〕第2号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后),决定对蔡甸城关滨江片一期旧城改建五层街A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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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docx
2、蔡甸城关滨江片一期旧城改建五层街A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3、蔡甸城关滨江片一期旧城改建五层街片区房屋征收范围附图.png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咨询地址:蔡甸街五层街1巷47号;
或蔡甸街办事处(汉阳大街119号)201室
监督电话:027-8494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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