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A718室;联系电话:0755-86601290;邮编:51805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南山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资金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企业服务11条;其他类信息通知公告11条,政务动态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中心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工作人员力量配备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丰富完善。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中心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业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南山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对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结合阳光政府建设工作,对业务办理及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坚持落实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对《条例》进行学习,对《条例》的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全中心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
我中心收到区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22件,截止2018年12月底,2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中心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发布政府企业服务工作动态。进一步规范目录、规范程序、畅通渠道,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深圳市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