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
珠港办〔2015〕39号
关于印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
经济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5-2020)》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港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已经区党委、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港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区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深入贯彻实施《港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加快人才开发,开创我区人才工作的新局面,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把我区打造成“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重要引擎和增长极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推动人才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共同推动《港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港区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区人才工作上新台阶。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