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金湾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金湾区面向社会认定
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3〕24号),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将《2013年金湾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予以公布并遵照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查询金湾区信息网(www.jinwan.gov.cn)政府机构“教育局”栏和珠海市教育信息网(www.zhjy.net.)通知公告栏。
***:1.2013年金湾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知
2.金湾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材料表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二○
***1
2013年金湾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知
一、申请认定流程
(一)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及现场确认
1.受理时间:至。申请人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受理地点:金湾区教育局人事股(受理金湾区、高栏港区人员申报及认定),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7263395。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至,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三)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至30日交金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1.网上A4正反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除在编正式教师(含区合同制教师)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到学历认定机构进行学历鉴定,还需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在至20日期间自行到红旗医院体检)。
5.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相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照片同底)。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珠海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学籍表》或《成绩总表》(在本人档案内)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10.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学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大学已修上述课程者免)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证明材料统一复印在A4纸上。
(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进档案袋(自备),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金湾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材料表”(见***)。请按照此表内容准备材料。
(三)体检身体。体检时间为2013年9月15-20日。体检指定医院为金湾区红旗医院(普通话等级达到要求和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表统一在医院领取,体检时请携带1寸相片、身份证和体检费前往。
(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学籍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五)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珠海市或金湾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缴交材料时应出示珠海市或金湾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托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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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金湾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材料表
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住址): 申报资格: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备注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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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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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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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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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珠海市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出具所在学校“在编证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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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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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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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户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珠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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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成绩总表》(在本人人事档案内)复印件,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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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制10 | 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相片一张(与申请表、体检表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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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须出具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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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打印此表粘贴在自备档案袋正面,把申请材料按表中顺序装好。
②.上述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申请人;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
③.材料全部准备好后,交金湾区教育局。
④.交材料日期: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