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共配租房源200套,房源情况详见***1。房屋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看房时间及安排
依照排位顺序(详见***2)于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各项目看房。看房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排位 | 日期 | 排位 |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 1-40 |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 41-80 |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 81-120 | 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 121-160 |
2019年11月17日 (星期日) | 161-200 | 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 候补/递补 入围家庭 |
注: 1.看房咨询电话:海桐居22320658;远洋新干线28686300;半山悦海花园25555207;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5365153; 2.远洋新干线仅安排四人及以上合格认租家庭看房。 |
三、选房证件资料要求及场次安排
选房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9日-11月22日在深圳市盐田区保发大厦一楼盐田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进行(地址:深盐路168号)。
(一)选房所需证件及资料
序号 | 所需证件及资料 | 形式及份数 | 用途 |
1 | 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 用于办理选房及房号确认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
2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 收复印件(1份) |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选房时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范本见***3。 |
3 |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 收原件(1份) | |
4 | 申请人本人申办的平安银行储蓄卡 | 收复印件(1份) | 用于办理租金托收。 储蓄卡复印件上手写卡号,并签名确认。 |
注:1.申请人本人前来选房请携带第1、4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
2.不接受非申请人本人名下的其它***。
(二)选房场次安排
日期 | 场次 | 时间 | 选房排位号 |
11月19日 | 第一场 | 09:30-12:00 | 第1名至第25名 |
(星期二) | 第二场 | 14:30-18:00 | 第26名至第60名 |
11月20日 | 第三场 | 09:30-12:00 | 第61名至第85名 |
(星期三) | 第四场 | 14:30-18:00 | 第86名至第120名 |
11月21日 | 第五场 | 09:30-12:00 | 第121名至第145名 |
(星期四) | 第六场 | 14:30-18:00 | 第146名至第180名 |
11月22日 | 第七场 | 09:30-12:00 | 第181名至第200名 |
(星期五) | 第八场 | 14:30-18:00 | 候补/递补入围家庭 |
说明 | 1.请选房家庭提前半个小时签到入场; | ||
2.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 |||
3.第七场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候补/递补家庭第八场选房。 |
四、选房规则及流程
(一)根据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房,(选房排位表详见***2)。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半山悦海花园项目、海桐居项目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推出的所有房源。
(二)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或未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1.申请人过号未到(叫号三次未到),但在该选房场次结束前到场,则安排至本场次末位进行选房;
2.申请人该场次未到场,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则安排至当日选房排序末位进行选房;
3.申请人在选房当日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三)选房流程
1.签到查验资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先进行签到并验证资料。
2.等候叫号
签到完毕后,前往等候区等待叫号。
3.选房
工作人员将按排位顺序进行叫号开展选房,选房者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交付签约窗口,并选定房源。
(四)配租确认
选房者在配租确认书上签字,以配租确认书为凭据签订租赁合同。
(五)选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家庭最多只安排2人前往选房现场。
2.申请人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房源作为意向房源,并及时了解现场房源变动情况。
3.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不得更换。
五、温馨提示
(一)本次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承租资格。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签约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如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籍全部迁出我区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不予续租,但因子女就学原因将户籍迁入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除外。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远洋新干线项目的签约及入住办理流程,请咨询盐田区人才安居公司。签约咨询电话:2274***06;入住咨询电话:28686300。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反映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将再次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政策咨询电话:2536515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告。
***:1.盐田区2019年户籍配租房源基本情况
2.盐田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终审选房排位
3.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