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人员申请认定就业困难的公示(陈林玉)
本辖区居民陈林玉 同志(失业证号:L1300001)性别:女,年龄:40,文化程度:高中,办理有效求职登记已满3个月以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未缴纳社会保险、并接受就业服务部门推荐。现因下列第1种情况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男 50 周岁以上、女 40 周岁以上失业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3、夫妻双方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且双方均进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5、需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的直系亲属的失业人员;
6、工程兵;
7、工程兵家属;
8、随军家属;
9、其他困难;
如对本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2日)向本社区劳动保障窗口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及其电话、信函给予保密。
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监督举报电话:25005467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监督举报电话:22256710
翠鹏社区工作站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