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责任白皮书
一、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时隔37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对如何治理城市、避免城市病,提出了顶层设计,作出了规划和布局,让城市建设的重点回归到人的需求,掀开了新时期城市发展的新篇章;我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四个重点发展目标。去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对住房规划建设领域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期以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省国土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有关会议,包括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还有省、市、全国“两会”陆续召开;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胜利闭幕;此外,上级部门也在相继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如《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我市《中共珠海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珠海市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珠海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这些会议、文件为2018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住房规划建设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部署了具体的工作。
想要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些意见,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业务领域推进存在的“硬骨头”。比如新一轮总规编制和多规融合工作推进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市政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存在客观困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状况;“三旧”改造配套政策和细则仍需不断完善,缺乏有效的项目实施***监管机制,城中旧村、旧工业等拆建类更新项目推进缓慢;住房保障覆盖面及保障方式与上级要求、群众的热切期盼有一定差距;国有小地块监管有一定难度。二是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比如缺乏专职的房地产研究机构;各层级规划存在互不协调、错漏或者难以实施情况,缺乏规划审批协调平台;绿色建筑的监管与市有关职能部门衔接、资源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各区对城市更新简政放权的事权划分仍有困难,社会各界、基层工作人员对“三旧”改造办事流程、政策文件还不能完全掌握和准确理解;招投标改革新政策方面的培训还不够深入。三是自身主动谋划意识不够到位。出台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参与基层服务调研不足;工作谋划不够系统,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主动学习和创新能力有一定欠缺;个别基层单位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认识还不到位。四是内部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管党治党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主动作为和善于作为意识存在不足,部分干部仍存在怕担责、不作为问题;一些重点工作如装配式建筑、市政交通等领域的人才引进和技能培训力度不足。
二、2017年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目标: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九届人大一次议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我局“五位一体”的职能优势,并结合珠海的实际与特色优势,狠抓住房规划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珠海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倡议支点、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城乡共美的幸福之城作出更大贡献。
任务完成情况:
(一)在城乡规划方面。
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全面启动,近期建设规划获市政府批复印发,“五规融合”进一步推进,市级层面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修订完善了市规委会章程,完成了市规委会换届工作,制定了会前会后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规委会的运作效率。修订出台了2017版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吸取台风“天鸽”影响经验教训,牵头推进城市防灾标准研究。基本实现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全覆盖,有效保证了全市开发建设的有“规”可依。实现控规“智慧化”,搭建法定图则“一张图”平台,建立规划冲突协调与更新维护机制。初步划定全市生态控制线,并开展树桩定界工作。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围绕试点实施要求,开展了一套工作机制、一个管理平台、一套参与方式、一批城市设计实践的“四个一”工作。配合市海绵办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动态维护机制,公布历史建筑92处,历史建筑数字化保护工作已被住建部列为科技示范工程。我市香山古驿道成为南粤古驿道示范段之一,得到省领导和省住建厅高度肯定。编制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制定农村危房“十三五”规划,斗门镇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特色小镇。我局牵头组织申报的香炉湾沙滩修复项目连续入选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社区体育公园被住建部评选申报“联合国迪拜改善人居环境范例奖”。我局《城乡规划监督测绘全过程智能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在城市更新方面。
出台 “烂尾楼”整治处理实施意见、城市更新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项政策文件,启动旧城镇更新规划政策研究。城市之心核心区H02地块、前山汇益百货及周边地区、中富第一及第二工业区等3个拆建更新项目更新单元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凯威东大科技园、世界电子大厦等7个拆建更新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指导;完成了广昌、上冲、东桥、湾仔银坑、洪湾等旧村规划条件论证工作。截至12月底,实现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40.43亿元,完成“三旧”改造项目24个、用地面积184.14万平方米,新增实施改造项目41个、用地面积285.91万平方米,推动往年批准的47个“三旧”改造项目加快建设。荣获2016年度广东省“三旧”改造单项考核二等奖,并获省750亩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三)在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严格执行“限购、限贷、价格备案、限售”等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渐归理性。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督查工作,检查了全市共59个在售楼盘,排查400多家中介机构,检查物业项目385个,查处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清理200多家未备案中介机构,查处物业项目案件28件。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出台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诚信平台也于7月正式上线。新的《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11月22日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于今年3月15日施行。物维资金缴存全面展开,总额接近15亿元。我市红荔社区等23个社区被认定为“四星级广东省宜居社区”。
(四)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
超额完成2017年省政府目标责任任务,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共2863套,开工完成率105%;基本建成率108%;发放租赁补贴587户473万元,其中新增租赁补贴267户,完成率890%。住房保障专项规划(2014-2020年)获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制定《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在新出让土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有住宅功能的用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政策,已挂牌出让配建住房总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344元、2341元每月,进一步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让更多家庭受益。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已有3185户家庭在网上申请公租房,逐步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
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约3500家建筑企业纳入评价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实行工资保证金和工资支付专户制度,962个项目近11万建筑人纳入实名制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新的《珠海经济特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行,建立了以招标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现了评标定标权责归位。全年共有47项房屋市政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奖、32项获省优工程奖,其中3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其中华发人才公馆和横琴城市综合管廊2项工程荣获了“鲁班奖”。全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宗数同比下降4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获市政府颁布实施,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完成我市建筑易建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项目4个,培育产业化PC生产基地3个,其中华发中建预制构件厂已正式投产。培育市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1个,省级示范项目2个,绿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获评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三、2018年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一)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二)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珠海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三)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及“烂尾楼”处理项目经济评估工作指引》
四、2018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2018年,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全力推动住规建系统“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奋力推动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早日将珠海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核心引擎城市。
工作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质。
推进我市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专家领衔、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关于总规改革工作要求,结合试点城市经验,以“多规合一”的方式编制和实施总规,尽快完成基础调研、专题研究,力争年内完成成果编制及开展报批等工作。继续推进中欧低碳生态综合试点、国家城市设计试点、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公众参与式规划试点工作,依托示范区建设,推动五大发展理念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贯彻落实。提升城市精细化规划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珠海城市环境精细化品质化提升规划》实施,进一步甄选出2018年珠海环境提升重点工作的着力范围,明确实施主体,加强项目的督办,推动项目落地,助力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城市阳台等一批山水相连、亲山近水的标志项目。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制定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保护规划,推进珠海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制定历史文化数字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古驿道建设,要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研究编制新一版的古驿道修复指南,对步行径的修复方式和安全性、施工图法定图则等工作加以充实,提升我市古驿道保护利用的影响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推广大数据在城乡规划管理全过程中的应用。推动我市规划展览馆年内对外开放。开展新农村规划建设,推进村镇风貌改善与提升工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速城市更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载体。
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2018-2020年中长期计划,做好2018年度省“三旧”改造考核迎检工作,将省下达任务指标分解落实至区并予以督促落实。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制定出台老旧小区更新实施办法、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城市更新项目及“烂尾楼”处理项目经济评估工作指引。推动东桥、永丰、上冲、湾仔银坑、洪湾、翠微等旧村启动改造工作,优先推进村民改造意愿一致的项目,推进关闸联安、南溪、红东等旧村项目规划条件研究工作,继续推进拱北口岸地区改造项目建设。按照每年完成整治100万平方米要求,全面推进老旧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积极推进连片改造、小拆小建和修旧如旧等模式,督促香洲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招标工作,重点做好已批旧工业改造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丽珠、兴业、恒信等九洲商贸中心“工改商”项目以及凯威东大、天大药业、唐家第一工业区等“工改工”“工改产”项目,为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修订出台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指引,实现审批流程的简明化和扁平化,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年度计划的有关区政府(管委会),扣减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一步提升各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宣传力度。
(三)规范房地产监管,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的作用,做好政策储备,完善调控机制,继续积极推动商品房去库存工作。配合国资委成立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依托“建设银行住房租赁公有云”,搭建市级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做好《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出台条例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小区业主电子投票系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平台”等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完善“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探索整合市、区两级物业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平台。加快建立房地产交易监管平台,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房地产、中介、物业行业诚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诚信经营。
(四)做好住房保障,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牵头落实全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我市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计划,加快建设南屏保障房项目,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140套,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600套。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开展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需求占比及空间分布课题研究,落实以需定建。开展人才安居办法政策研究,争取10月底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对新就业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保障力度,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从业人员的住房保障。在横琴、香洲等各区启动300-500套共有产权房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有条件的区争取年内动工。继续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安、地税、人社、房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公租房配租管理工作。
(五)优化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培育我市高素质建筑业技术技能人员和新型产业工人,深化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有力预防和化解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将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和综合督查常态化。全面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落实项目施工扬尘控制“六个100%”,做好泥头车整治提升工作,试行泥头车新标准,全市推广使用全密闭式泥头车。推行标准化施工围档,新开工项目100%采用标准化围挡。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计划培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6~8个,完善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提质增效。发展绿色建材行业,推进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建筑产业化政策配套,培育现代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培育2~3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为创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奠定基础。积极协助中国城科会承办好第十四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六)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城市建设优质环境。
深化全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住规建诚信系统顶层设计研究,完成住建系统诚信体系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以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局城乡规划、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五大领域相关工作质量的大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建设项目综合审批平台的涵盖范围,完成分局全部受理业务纳入市网厅办理,推进“一门式”受理工作,完成规划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成建设业务综合窗口的整合。总结台风“天鸽”影响的经验教训,完成城市防灾标准研究、韧性城市规划设计策略研究、房屋建筑标准研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完善建筑施工抢险救援标准化流程和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积极加强与各区(功能区)、其他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相关行政服务相对人进行沟通交流,主动服务,了解诉求和对我局的意见建议,并大力改进我们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要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尽快成立我局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进一步助力规范行业发展和营造城市建设优质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着力提升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每项具体工作、每个岗位、每个基层组织的活动,都包含政治。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到全局党建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特别是重点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基本任务、基本要求落到实处,让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着力化解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突出矛盾。要认真研究如何有效指导和开展民生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要研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对住房的热切期盼与住房保障现状的差距;要进一步研究某户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要全面深入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品质化提升;要进一步强化全市物业管理,发挥物维资金效用,让市民群众有一个更好的人居环境;还有全力以赴统筹好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着力解决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脱节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做好规划的规划,从全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在需求出发,结合各区和市直各部门面临的实际需求编写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大纲,明确重点和方向,科学指导全市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要在规划中强化“以人为核心”理念,从精英规划走向共同缔造,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为路径,深入基层了解居民诉求,关注“人的获得感”,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品质化提升。要抓好规划的衔接落实,提取各层次规划的关键要素,落实到控规法定文件,专项规划能落实到控规的,要制定规划实施导则确保第一时间进行管控。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计划,探索在法定规划编制中加强经济评估分析,规划成果强化分期实施计划和行动计划内容,推动“规划项目化、项目空间化”,明确各项任务牵头部门、空间落位、指标控制,保障规划传导,有效指导规划实施。
(四)着力做好住房规划建设领域的风险防控。要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主动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作好特殊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要认真从机制上排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风险点,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开展扬尘治理防止大气污染指数恶化,有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全面梳理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的抗风险能力;要完善规划公开公示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个程序,有效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做好法律服务。
(五)着力推动住房规划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我们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要求,推动住房规划建设事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我们要找准工作切入点,精准施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科学谋划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水平。要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培训等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以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助力推动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六)着力强化局系统各板块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充分发挥我局城乡规划、城市更新、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职能一体化的优势,建立局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强化资源整合,发挥综合管理优势;充分发挥我局在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的优势,通过内部深入挖潜和联动,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城市规划建设环境;继续大力推进涵盖规划编制、方案设计、行政许可、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规划检验、竣工验收、预售许可、物业管理、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全系统、全链条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局和分局、事业单位以及各区建设部门的工作协同,市局加大统一标准制定和培训指导,局属单位要加大对市局中心业务工作的有力支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责任白皮书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