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更新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本月正式实施
来源:市住规建局
《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规定被评为最末D级的信用较差单位,将纳入珠海各有关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名单。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新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不得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
城市更新信用体系
分ABCD四个等级
按照《管理办法》,凡在我市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和中介机构等城市更新工作参与单位,均需纳入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披露、使用及管理。整个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和D级(信用较差)四个等级。其中,A级年度信用评估值120分(含)以上,无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和严重不良信用信息;D级年度信用评估值则低于80分。
以D级为例,即使其年度信用评估值在80分(含)至120分之间,但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或者年度信用评估值即使在120分(含)以上,但有2条(含)以上严重不良信用信息,也将列为信用较差等级。
A级奖励扶持
D级禁止"入场"
据介绍,信用等级为A级的单位将优先受理其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列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优先推荐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各项评优活动。
而信用等级为D级的单位,则会被各有关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项目所在区城市更新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城市更新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约谈,并限期提交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间,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理其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完成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新参与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不得承接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研究课题。
同时,该办法对整改时间也有具体要求,一般不良信用信息的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拒不整改将限制
参与土地购置等
拒不整改怎么办?《管理办法》明确城市更新工作参与单位或其母公司、总公司或股东,产生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拒不整改的,或多次产生同一类一般不良信用信息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将依法从严查处,由区城市更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城市更新工作参与单位资格,并将有关信息通报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税务、工商、法院以及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参加各类评估、土地购置、金融信贷、奖项评选等活动。
20日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中介机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存有弄虚作假、欺诈、胁迫、虚构事实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等不良信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此,迫切需要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的诚信管理,对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各方实施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各方主体的诚信意识。
下一步
我市将加速城市更新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加速城市更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载体。今年将推进具体项目更新改造,推动拱北口岸南区、城市之心等位于重要门户区位的城市更新项目及上冲、东桥、湾仔银坑、洪湾旧村等城中旧村更新项目加快建设,此外还将推动金鼎第一工业区等工改产项目的启动建设。
话你知
何谓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城市更新工作参与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违反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要求,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等事故,或严重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受到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查实或处理形成的信用信息,均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