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召开全市药政暨阳光用药工作会议的通知
深卫人会〔2013〕13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社会办医院:
定于12月4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10楼会议室召开全市药政暨阳光用药工作会议,会期半天。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2013年全省药政暨阳光用药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药政暨阳光用药相关工作。
(二)培训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师资。
二、参会人员
(一)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药政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药政工作的科(部)长。
(二)政府办医院和二级以上社会办分管药学工作的副院长、药学部(药剂科)主任。
(三)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师资(各区推荐2名、新区推荐1名副高以上职称药师参会)。
请市医管中心负责通知医管中心直属医院;
请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区属政府办医院。
(联系人:吴国军,联系电话:25503215)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