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三个项目项目经理不在岗的违规行为给予广东省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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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近期,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工程项目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一、佳兆业金沙湾度假广场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钱均未在岗履职。
二、彭年企业家度假村项目及彭年企业家度假村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熊君未在岗履职。
对此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个人给予记分处理,具体如下:
备注:责任主体在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将根据《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与招标联动提升招标质量的通知》(深鹏城建〔2018〕234号)有关规定进行记录。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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