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盐田区推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涵盖区工信局、区人力局等12个部门101个事项。
二、“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办政务服务业务时,具备申请该业务的主要材料和条件,但是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瑕疵,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实行先收件、先受理、先审批,待收到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三、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申请人申请时应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与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同时提交。
四、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则其申请容缺受理的业务终止办结。
五、容缺受理服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盐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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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田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docx
***2: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