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详细规划的公示
为推进深圳国际低碳城建设,指导片区规划实施,依据上层次规划,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开展了《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详细规划》研究,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对该规划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位于拓展区南端,距离地铁3号线东延段的轨道站点坪西路站约500米。规划范围西至吉祥一路、东至富城路、北至花园路、南至龙岗大道,总用地面积32.47公顷。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
DY19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为二类居住、商住混合,总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上限34.2万平方米;商住混合上限28.3万平方米。本单元范围内的商住混合用地,居住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相应地块建筑总量的70%。居住建筑面积总量不超过54.0万平方米。DY19控制单元规划的配套设施为:社区服务中心1处、社区管理用房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社区警务室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文化活动室1处、物业服务用房1处、18班幼儿园1处、24班初中1处、公交首末站1处、社区菜市场1处、社会停车场一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应急避难场所1处、公共厕所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
(三)控制单元详细规划情况
1.建筑规模
DY19控制单元规划总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规划控制单元限定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安全设施、现状保留面积以及依据政府批件的面积)。
2.配套设施
DY19控制单元规划的配套设施为:1处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1处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1处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处物业服务用房、1处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1处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1处63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29712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结合建筑附设,建筑面积分别为4300平方米、2900平方米)、1处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处社会停车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1处应急避难场所、1处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1处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占地面积9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占地面积50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
3.其它
(1)在确保DY19控制单元各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国际低碳城坪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首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期留用地方案,对单元内各类用地的范围、位置进行优化调整;
(2)结合《实施方案》首期留用地方案,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3)结合《实施方案》首期留用地方案,将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9651平方米,与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用地合设1处63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4)根据《深圳市蓝线优化调整方案》,落实河道蓝线内水域及公园绿地,优化蓝线涉及各类用地范围;
(5)落实原03-03、06-01地块的建议性道路为城市支路;
(6)其它控制内容详见《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详细规划》附图;
(7)未定事宜按照《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祥一路和花园路交汇处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28900355,传真:28918213
***: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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