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3月17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麦启锐主持会议,副主任曾新稳、陈桂其、姜锦笑、梁敏华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惠玲及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同时决定,将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苏喜金、詹进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建议”(9件建议合并)和“关于扶持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建议”(4件建议合并),作为深圳市宝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重点建议。
会议决定,免去戴彩福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任命朱桂明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陈金绪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刘汉俊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惠玲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宣读有关任免的决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出席人员投票表决,均以20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朱桂明、刘汉俊的任命,麦启锐为两人颁发任职证书。
据悉,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1人,请假2人,符合法定人数。(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