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朝阳居委会南环商铺11号商铺招租公告
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环商铺11号(下称“租赁物”)进行公开招租。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顺德区容桂南环临时商铺招租
2、租赁物所在位置:顺德区容桂街道朝阳居委会容桂大道北97号之一(容桂街道容桂大道北与青年路交汇处)。
3、租赁物现状:
租赁物为单层锌铁瓦砖混结构,外墙贴装饰砖,有卷闸,内墙批荡,地面素混泥土找平,无间墙,筑面积约153平方米。
4、出租起止期限:从实际移交日起计算,租赁期3年。租赁期满后,若市政建设还未征用商铺用地,可续租两年,租金按原租金递增10%。
5、租赁物的交付:发出《成交确认书》后十五天内交付。
6、竞投起拍价:人民币 100元/平方米/月。
7、竞投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8、租赁物用途:不能用作餐饮业(含烧烤)、娱乐业、汽车美容或产生油污、噪音和污染的行业。
9、使用规定:
⑴内部间墙
租赁物内部没有间墙,出租后,由各相邻承租人按照租赁物平面图自行协商间断,费用自理;如协商不成的,由相邻承租人共同委托出租人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砌筑间墙,费用由间墙两侧承租人平均分摊;间墙材料必须使用环保轻质蜂窝型的防火材料。
⑵ 水电的接驳
用电:电表接驳到各商铺后门,由计量总表到各商铺所需电线、电表等所有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各个承租方分摊。
用水:各商铺用水由各承租人直接向容桂自来水公司申请报装。
(3)排污
各商铺内已预留沉箱位置和安装排污管,由承租人根据需要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10、其它规定:
⑴租赁期内,承租人按建筑面积,以5元/平方米/月向出租人缴交管理费。
⑵承租人须在该商铺移交之日起60天内装修完毕并开张,在开张之日起30天内须自行申办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⑶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所承租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不得在商铺内居住和烹煮。
⑷承租人为安全生产、防火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的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使用的电线电制及电器设施、设备安装要规范,要安全使用。
⑸所有的室内装修由承租人负责,并必须符合消防有关要求,期满后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
(6)所有商户可以在商铺招牌的位置安装符合规定的商铺招牌。(租户需自行到容桂环运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7)因该商铺的电费、保洁、灭“四害”费等各项费用由我公司代为垫付,承租人在本合同签订日起五天内,支付¥3,000元(以我公司开具的收据为准)给出租人作周转金,租赁期满在承租方履行合同完毕并清缴各项费用的情况下,出租人将上述周转金无息返还给承租人。
二、竞租资格标准:
(一)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法公民,机构的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公民的须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参加竞租的竞租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属个人投标的须为本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事项
(一)竞租方式:本次竞投项目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则原租户优先竞得,否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二)竞租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10:00时。
(三)竞租地点: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0号(容桂街道财政局)一楼城业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竞租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2013年9月9日上午9:30时)到竞租地点签到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竞投人身份证明文件:
(1)属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属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竞投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
3、竞租人若迟到或缺席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租会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8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属个人竞租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属个人竞租的无须提供;
3、投标报名表(报名时填写)。
五、联系方式
出租招标人: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0号之五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381616
传真:0757-26617515
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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