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出站博士后发放安家费资助的公示
根据区委区政府《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四《宝安区关于实施环境优先 促进高端要素集聚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操作规程等文件,现将拟发放安家费资助的1名出站博士后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出站博士后安家费资助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出站 时间 | 在宝安工 作时间 | 拟发放补贴 |
1 | 申峰 | 深圳市健善康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华宝工业区1号 | 2012年7月 | 3年 | 10万元 |
二、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三、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通过电话和信函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政府553办公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999726(马先生);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相关文件摘录
宝安区关于实施环境优先 促进高端要素集聚的若干措施
第十二条 大力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对在我区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入选“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市资助额给予等额资助;对获得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按市资助额的20%给予追加资助。对获得市级资助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创新基地,给予等额资助;博士毕业生到我区设站单位从事科研工作,对在站期间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来我区满3年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资助。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