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2014年度责任白皮书
一、当前的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我局全面实施民本警务战略,努力实现各项公安业务全面提升的奋进之年。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可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断落实,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市继续保持为珠三角地区发案最少、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但是,随着横琴大开发和我市新一轮大发展,我市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社会矛盾的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仍大量存在,我市面临的维稳和治安压力进一步增大。特别是今年恰逢澳门回归15周年和第十届航展的举办,相关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艰巨复杂。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局通过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公安队伍整体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有效回应了群众要求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日益高涨的呼声,但与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的执法监督体系有待健全。
在落实部门责任白皮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公安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部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难以量化,白皮书的内容无法覆盖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公安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不能通过白皮书向社会公布。
二、2013年度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视察广东***精神,牢固树立“铸忠诚警魂,造为民警队”的新时期珠海公安核心价值理念,实施“民本警务”战略,推进“夯基工程”和“口碑工程”,服务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和幸福珠海建设,努力实现“执法更规范、管理更科学、社会更安全、群众更满意”的工作目标,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新一轮大发展创造了更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第一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任务,确保了绝对安全。建立健全机关民警常态化巡逻、“五长”(市局、分局局长,巡警支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带班巡逻、巡警交警联合执法试点、社区民警常态化巡逻等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社会面见警率。深入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建成,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社会面防控的科技含量。年内,全市接报110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3.2%,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勒索、寻衅滋事、盗窃警情同比分别下降43.0%、7.1%、22.2%、21.8%、6.9%。
(二)打击效能再创新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推进“凤凰山”、“板樟山”、“黄杨山”、“夏秋破案新攻势”等专项打击和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伤害、抢夺、盗窃、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性、多发性违法犯罪。年内,全市破案、刑拘、逮捕、移送起诉4项主要打击处理指标同比分别上升18.4%、23.0%、13.7%、11.1%。
(三)为民服务赢得口碑。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让人民满意实践活动,创新推出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深受广大市民好评。特别是在全国首创出入境“一证办”(申请人在申办国内居民出国(境)证件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无需填写表格就可在出入境窗口完成所办证件的申请手续)便民措施,得到全国、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应用,荣获“2013年度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评服务创新成果”一等奖。在201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评中,我局位列全市第二名。
(四)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积极推进如实立案工作,创新推出案件办理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刑事、行政案件办理信息全公开;实施“零容忍”问责,强化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在省厅组织的对全省42个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中,我局参与抽检的香洲、拱北口岸分局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三名;香洲、高栏港、高新分局初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优秀单位”。牢固树立“共建和谐,共享平安”监管工作新理念,我市监管场所连续10年实现安全无责任事故目标。
(五)公共安全保障有力。积极推进主城区交通拥堵缓解工程,优化重大项目交通组织,持续开展 “三超一疲劳”、酒驾飙车等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3.7%、20%和50.8%,死亡人数持平。深化“双禁”整治攻坚年工作,年内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0%、42.1%和14.3%,我市连续8年保持全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全面推进缉***治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全力维护了公共安全。
三、本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是市政府治安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并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以及提出相应对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三)负责做好全市公安民警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落实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四)负责侦查公安部门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查处治安案件。
(五)指导、监督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全市金融、邮电等系统经济民警队伍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组织建设。
(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八)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珠海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边防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九)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在我市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委托审定劳动教养。
(十二)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十三)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警方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4年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一)启动实施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版试点工作。
(二)在派出所窗口推行出入境证照受理试点工作。
五、2014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参见***)
六、为完成工作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责任,全力推动白皮书编制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整合内部执法监督机构和资源,调整工作职能,构建完善政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案审、一线执法部门“五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突出考核带动。进一步完善全局考核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构建体现珠海公安特色的“大考核”体系,提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以考核撬动全局重点工作,提升全局警务效能。
***:珠海市公安局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