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5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八车道新济青再塑山东的路
  2. 前三季度全省气质优良率降低
  3. 省自然资源厅山东建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查询系统
  4. 威海威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5. 寿阳县土专家发挥大作用防疫情不忘抓产业
  6. 省商务厅我省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稳步增长
  7.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领导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8. 青岛|与病魔较量的基层白衣战士们
  9. 东营|国家级稀土催化研究院研发与产业孵化基地开工暨数据中心启用仪式举行
  10. 孙春兰在上海调研
  11. 省级财政重点支出项目公开绩效评价
  12. 济南|济南老字号将集体亮相文博会
  13. 青岛首批22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落地
  14. 济南|轨道交通3号线具备试运行条件
  15. 今年省属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费1亿元
  16. 祁县举行百名干部入企业进村服务出征仪式
  17. 我省出台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18. 我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总体合格率首超八成
  19. 泰安|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调整到位人员竞聘拉开序幕
  20. 市妇联发出倡议
  21. 站上新风口海洋强省迎来自贸机遇
  22. 淄博|淄博人社全省首推区块链政务服务
  23. 平遥县传达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24. 我省全面清查整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5. 常书铭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
  26. 烟台|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单位授牌
  27. 我市第十二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28. 致全省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慰问信
  29. 祁县50余家企业陆续开复工
  30. 菏泽环堤公园植树民生工程添绿
  31. 滨州|宇向东调度防汛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2. 时速600高速磁浮试验样车青岛下线
  33. 淄博|相聚淄博2019国际交流合作洽谈会开幕
  34. 济南|济南根治欠薪限时清零
  35. 十一黄金周莱芜旅游收入56亿元
  36. 1月21日0时24时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37. 济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工作启动
  38. 济南市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90工程量
  39. 研究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
  40. 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三次学习会议
  41. 我市举行五地一产入市项目签约推介发布会
  42. 德州|中心城区26家物业企业被通报
  43. 山东打破基层专技人才晋升天花板
  44. 周建在平遥县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45. 日照日照集英创新产业园项目开工
  46. 济南|济南市简化用血费用报销流程
  47. 祁县举办首届数字化企业管理论坛
  48. 潍坊|潍坊市广大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中贡献智慧担当作为
  49. 省卫生健康委|第七次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在济南召开
  50. 晋中市县人防办参加2019全市城镇工作会议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4-07 03:46:10
  52. 省教育厅|第六届中国研究生能源装备创新设计大赛总决赛举行
  53. 济南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启动
  54. 省生态环境厅|山东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
  55. 山东大幅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56. 常书铭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调研
  57. 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山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58. 咬定走在前列目标将改革进行到底
  59. 菏泽|2020年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计划为22328套
  60. 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有效投资与消费升级良性互动局面逐渐形成
  61. 我省召开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62. 左权民歌汇2019年国际民歌赛首场突围赛开赛
  63. 我市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视频会
  64. 中国防长要使中美两军关系成为两国关系的稳定器
  65. 九月山东进出口总值再创新高
  66.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视频会召开
  67. 第二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
  68. 王一新在示范区百度数据标注基地调研
  69.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决战动员誓师大会举行
  70. 省教育厅|全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网上就业双选会启动
  71. 德州|215个京津高新项目德州落地生根
  72. 重点项目点燃济宁新动能主引擎
  73. 临沂第十届商博会本月18日开幕
  74. 威海乳山口大桥开工建设为山东最大跨径跨海悬索桥
  75. 青岛海水稻大田试种开镰测产
  76. 年内全省将开发建设57个风电项目
  77. 督导组深入村居社区督导检查禁燃禁放工作
  78. 两地老兵联手向援鄂医疗队捐赠防护物资
  7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七条措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80. 楼阳生会见拉希姆利亚伊奇
  81. 山东工艺美院与国博开展全方位合作
  82. 家庭农场农业高质量发展生力军
  83. 济宁加油好司机——2020百日零违法挑战赛启动
  84. 我省备足农资迎三夏
  85. 青岛丨青岛逐浪工业互联网
  86. 滨州|政府企业面对面喝茶谈心议发展
  87. 我国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
  88. 日照|抗击疫情日照志愿者在行动
  89. 威海|威海新增5个省级海洋牧场示范项目
  90. 祁县县委书记吴文胜一行在东观镇督导创国卫工作
  91. 新泰连片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
  92.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启动
  93. 济南将再创18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
  94. 山西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95. 省财政厅|山东省预算绩效评价实行双报告制度提升绩效评价综合质效
  96. 贺天才出席省造林绿化工作约谈会
  97. 深化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的山东担当
  98. 常书铭在伊甸创新创业基地调研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
  99. 我省检察机关形成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100.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1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