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代建中心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从发改投【2019】7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同时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国道G105线东侧、规划迎宾大道东延线南侧。
2.3 工程范围:项目床位规模800张,总建筑面积为115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500㎡,地下建筑面积3832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7456平方米(住院部)。建设内容包括800床位配套的急诊、门诊、医技、住院楼、药剂、保障系统、行政管理、生活用房;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2.4 规划用地文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咨询广州市从化区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及地块规划指引的复函》。
2.5 项目批准文件:从发改投【2019】709号。
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同时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06137.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796.12万元;
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超前钻(如有)工作;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钢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审查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按照政策文件要求)、BIM(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勘测成果资料备案、以及专业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现场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协助和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图(汇总所有设计变更)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编制设计部分的竣工资料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确认工作;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人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勘察设计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2.9建设工期: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12月,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单位必须配合。
勘察设计总工期:19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40日历天,设计工期:150日历天。
2.10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281.76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26.56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55.20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3)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第(2)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且联合体不能超过两个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填写。
3.3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的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25万元。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①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方案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设计费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向其余应获得经济补偿单位支付补偿金额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其余应获得经济补偿单位已收到补偿金额的证明文件。中标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如中标单位不按上述支付经济补偿,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求获得有关损失赔偿。
②对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除招标人或中标人选用其方案外),该部分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③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内容(本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排序前5名的投标方案)。
④中标人收到设计费首付款后7天内完成支付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A)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2)设计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0年2月20日10时3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8.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获取。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
8.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
邮编:510925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87993995
传真: /
电子 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邮编:510507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7037139
传真: 020-87037136
电子 邮件:gdkexin@126.com
10.交易服务机构
10.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0.2政编码、地址:510925、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10.3话(手机)号码:020-87965536
10.4真号码:020-87965536
10.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招标管理机构
11.1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2邮政编码、地址:510925、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碧溪一巷3幢2层
11.3 电话号码:020-37908635
11.4传真号码:020-37908632
12.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12.1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12.2投诉电话:020-87922314
12.3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日期:2020年1月20日
(转载自:http://ggzy.gz.gov.cn/jyywjsgcfwjzzbgg/6***72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