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第一福利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及金华市第一福利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4-FW559-ZFCG00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期限 | 数量 |
1 |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粮油类、佐料类、其他类(冻品、水产等)。 | 壹年 | 1家 |
2 | 金华市第一福利院 |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粮油类、佐料类、其他类(冻品、水产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企业住所在金华地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项目;
(4)拟提供食材符合国家质量及行业标准,并满足卫生管理及食堂管理的要求;
(5)投标人拥有经营场所面积≥300平方米,或拥有仓储用房面积≥200平方米;
(6)具有相应配送能力及农药残留检测能力,拥有配送专用车辆、拥有冷藏库、拥有农药残留检测设备;
(7)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15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13:3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2014年5月16日13: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 .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2014年5月15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FW559)。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或仓储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赁性质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经营场所地址与营业执照的登记住所相符);
(6)配送专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要求机动车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7)冷藏库、检测设备实景照片及购置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采购单位: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00333
金华市第一福利院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600182
十一、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路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 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