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镇召开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暨村民评议村委会工作动员大会
12月11日上午,温泉镇召开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暨村民评议村委会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燕娥以及该镇全体镇村干部近200人出席了会议。
据悉,温泉镇党委、政府举办这次活动旨在为加强该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村委会办事透明度,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建立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村民评议村委会制度。从今年起,该镇每年开展一次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村民评议村委会、村干部工作。
这次温泉镇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村民评议村委会工作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村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为行政村在编在职的村支部、村委会干部(含计生专干和村聘用干部,编外支委一般不列入范围)。述职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行政效能,任期经济及社会事业目标及目标实现情况,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工作思路及措施落实情况;维护国家、集体和村民利益情况;村务公开情况,包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对外投资及承包费收取情况,村非生产性开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及上级有关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等。述廉的主要内容:本人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执行情况;本人重大事项的报告情况。
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温泉镇成立评议工作指导小组。村班子和村干部述职述廉后,由镇评议工作指导小组组织与会人员对村支部、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同时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意测评。对于民意测评结果为“不称职”,或在民意测评及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后虽有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但经查,只有轻微过失或不廉洁行为,尚不构成失职与违纪的由镇党委或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写出自我剖析和书面整改材料;对拒不接受组织诫勉以及整改不力,或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不尽责,工作失职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又发生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泉镇主要负责人对于如何加强该镇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如何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村民评议村委会的工作作了动员和周密部署。霍燕娥作了讲话,她指出,加强学习是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既要加强干部的思想理论学习,又要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学习;要树立服务意识,要有“为职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牢记“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宗旨;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要有一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要增强民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廉洁勤政。李波强调,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做到组织、措施、人员、责任到位;要实事求是,防止两个“偏向”,一是防止形式主义,本本主义,二是防止借机发泄个人私愤,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要把这次评议工作与六个方面相结合:一是与村干部思想教育相结合;二是与村务公开相结合;三是与健全农村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四是与农村惩防体系相结合;五是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六是与村干部奖惩相结合。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朱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