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创新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是领导挂联机制。每个项目落实一名区级挂包领导负责项目的前期服务,督促项目建设中的工程进度,现场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二是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级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协作服务机制。每个项目都成立了工程实施、前期工作服务、资金统筹监管、施工秩序维护等七个专门服务小组,由区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为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联合监管机制。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质监、住建等部门抽出专门人员,确保现场坐班监管工程质量,我区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在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五是督查考评机制。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经确定,立即制定工期表,实行挂图作战,按期督办。由区目督办、效能办等监督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程建设实行周报、月评、季考,并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六是责任追究机制。业主单位“一把手”负责工程推进,服务部门“一把手”负责相关工作协调。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各项规定,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依法追究其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1.15亿元,实施棚改项目32个, 1.85万户、211.73万平方米,占规划的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