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国土部门积极进取为大坦沙岛开发改造创造拓开政策出路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抓紧推进大坦沙岛改造开发的部署,区国土房管分局经与区更新改造办会商,确定以西郊联社名义先行办理安置房一期用地,以推进大坦沙岛整体改造开发迈出实质性步伐。
根据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经济联社需要依据已核定的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核定书申请建设用地,否则在城中村改造中不能占用超过3亩或总量不超过10%的农用地。为此,区国土房管分局多次多渠道与市国土房管局、省国土资源厅沟通,终于在11月22日,市国土城乡统筹土地管理政策创新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处、规保处、产权地籍处、土地利用发展中心等多个部门与区国土房管分局召开了一个协调会,会议为我区大坦沙岛改造开发明确了几项有利措施:
一是突破建设用地界限,同意该岛上已标图建库改造范围的农用地申报用地审批。
二是同意以联社名义不需要留用地指标进行申报用地。
三是将大坦沙岛纳入广州市重点发展功能区,待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备案后,可以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将有效促进大坦沙岛节约集约用地,有助率先实现该岛“三规合一”。
(见习编辑:何嘉诚 编辑: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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