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1〕44号
印发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外经贸局、交委、金融办、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委、公安消防局、监察局、法制办、市府研究室: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在2011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有关指示精神,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服务广州经济、服务“三个重大突破”为第一责任的思想,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基层,服务企业(项目),在抓落实、出成效上比高低、论英雄。
二、帮扶目的
通过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帮扶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全方位、多层面帮助企业(项目)协调解决“急”、“难”问题,积极推动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特别是抓好“三个重大突破”、“建设六大平台”、“打造六大亮点”等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实现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三、帮扶内容
(一)帮助落实政策措施。结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帮助企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支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政审批环境等方面,加大对企业(项目)特别是重点企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向企业宣讲新近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用好用活政策。
(二)帮助解决问题困难。针对一季度经济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企业(项目)摸清情况,建立与企业(项目)直接沟通联系的渠道,共同找原因、提对策、抓落实,建立绿色通道,帮助企业(项目)解决“急”、“难”问题,实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以开展帮扶活动为契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理顺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采取可行措施,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形成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
四、工作分工
(一)由下列市政府部门牵头,市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成立帮扶专项工作组,与企业(项目)挂钩开展帮扶工作。专项工作组和帮扶企业(项目)的具体数量由各牵头部门研定。
1.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市经贸委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民营工商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摸清楚企业亏损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科技创新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步伐。
4.市国资委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其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帮助企业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
5.市外经贸局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6.市交委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公交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益、提高服务质量。
7.市金融办牵头组建若干个专项工作组,负责驻穗金融企业(机构)的帮扶工作,帮助企业(机构)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坚定扎根广州进一步做大做强的信心。
8.市国土房管局、建委、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委、公安消防局等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主动服务,主动对接,及时研究处理帮扶活动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事项。
(二)由市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法制办和市府研究室参加,组建帮扶活动协调督办组,负责全市帮扶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工作。组长由市政府谢晓丹秘书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府办公厅(综合督查处)负责。
五、工作安排
(一)今年5月27日前,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帮扶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工作组数量、对口帮扶企业(项目)数量和名称、责任分工、工作机制、日常联系人等事项,报送市府办公厅备查;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督办本部门的帮扶活动,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市府办公厅备查。
(二)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专项工作组每月至少1次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开展帮扶活动。每月25日之前,由各牵头部门将帮扶情况及需要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报送市府办公厅。
(三)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府办公厅每月5日前汇总各牵头部门报送的情况和问题,报市政府领导。
(四)由市府办公厅牵头,今年8月份对全市的帮扶工作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总结;11月份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级政府服务水平的高度,高度重视帮扶活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参加帮扶工作,深入一线帮助企业(项目)研究解决问题。
(二)建立完善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和帮扶企业(项目)特点,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议、沟通、协调、督办、反馈、宣传等工作机制,保障帮扶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
(三)明确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要将摸清情况、解决问题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可能现场帮助解决;确实无法协调解决的,报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四)增强帮扶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深入企业(项目),实行人与点的直接对接、挂钩,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要多从企业角度出发,多为企业考虑,多出主意,多想办法,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企业(项目)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各专项工作组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收集反馈帮扶活动信息,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六)加强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编印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帮扶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帮扶活动舆论氛围,树立典型,宣传政策,增强信心,鼓舞士气。
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开展帮扶企业(项目)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帮扶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1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