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着力开展水库清水行动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水库清水行动,改善水库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饮用水源(备用水源)的水库,水质不能低于Ⅲ类;非饮用水源水库,水质不能低于IV类。到2020年底,承担饮用水源(备用水源)的水库水质全部达标,到2022年底,全区43座小型水库水质达标率百分之90以上,其中饮用水源(备用水源)水库全部达标。
二、整治重点
整治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从事水库水面养殖的行为;整治网箱(围拦)养鱼行为;整治水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整治保护区范围内乱排乱倒现象;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直排乱排现象等。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