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地方税务局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0-201703-114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708,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
六、供应商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三级以上资信物业服务或有效期内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2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12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领取后必须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在线qq:3061973689、274369489)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安排。
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
(一)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四)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业务资质证;
(七)企业所属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开出之日起60天内)。
注:非本市企业可在企业所属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或到揭阳市检察机关办理。
揭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8238465
注: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06日 至 2017年04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7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建阳路中段
联系人:陈广顺
联系电话:0663-8228000
传真:0663-8228000
邮编:522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卓芬
联系电话:0663-8071671
传真:0663-8071671
邮编:522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可夫
联系电话:0663-8228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佘集航
联系电话:0663-807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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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