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市监罚〔2019)179号
珙市监罚〔2019〕179号
当事人:珙县巡场镇中坝五社废铁回收站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511****0009535(1-1)
住所(住址):珙县巡场镇中坝村五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张仕贵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512*********51
联系电话:189************603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坝村五社
2019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珙县巡场镇中坝五社废铁回收站涉嫌违规指挥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经过调查询问该回收站负责人朱珠后确认,该回收站违规指挥特种设备安全作业行为属实。
珙县巡场镇中坝五社废铁回收站违章指挥无证人员进行起重行车操作,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现场笔录(2019年11月14日);
2.询问笔录;
3.营业执照;
4.委托书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朱珠身份证复印件
珙县巡场镇中坝五社废铁回收站负责人朱珠陈述由于回收站条件限制,人力资源有限,不得已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管理行车,造成了违规指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一事。当事人虽然属于初次违反规定 ,但时间较长,危害较长时间存在,因此在较高于底线予以经济罚款,并限定年内补上岗位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我局发出的处罚决定,表示认可、不要求听证、复核,希望我局重教育、轻处罚。
鉴于珙县巡场镇中坝五社废铁回收站违规指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该回收站初次违反规定,且有一定的认错态度。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责令用人单位改 正,并处3000元罚款。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四川珙县农村商业银行珙州支行,地址:珙县巡场镇,账号: 6279***********3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珙 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月内依法向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珙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