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为民办实事调解获赔偿
为全面加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通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蓬安县司法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当张思德式为民服务标兵”活动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检验成果,并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切实帮助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5月9日,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老周”,他一进门就连连感谢司法所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间倒回到2020年4月,蓬安县周某与蓬安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某受伤,在蓬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4天,于2020年5月出院。经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周某经川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10级伤残。周某先后多次找王某及出租车公司要求赔偿,但由于种种原因经过1年多时间一直未能得到赔偿。
今年5月,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受理了周某的人民调解申请,司法所何所长从实施法治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王某及出租车公司共赔偿周某9.1万元,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