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2022〕5号关于对丹泉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环丹审〔2022〕5号
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丹泉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丹洲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丹泉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丹泉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拉要社区牛角坳西北面约465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1′46.207″,北纬25°00′13.117″。原为广西昌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房地产工程建设配套的混凝土供料站,于2022年2月出让于广西丹洲混凝土有限公司。因项目建成营运至今,未办理相关立项和环保手续,项目由广西丹洲混凝土有限公司并购接管后,重新按照原主体工程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工作。
(二)广西丹洲混凝土有限公司丹泉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代码:2203-451221-04-05-823240),属新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主要有混凝土搅拌楼一座,配设搅拌机2台,占地面积65m2,位于项目场地的中部,年生产C15、C20、C25、C30、C35、C40、C45、C50等8个等级的商品混凝土40万m3,主要设备有搅拌主机、配料机、主机除尘系统、卸料装置等;配套办公楼、员工宿舍楼、员工食堂及实验室等设施。
环保设施主要包括筒仓顶除尘器8个、对搅拌楼进行全封闭并加装布袋除尘器,废气采用排口离地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工艺为: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正下方的4座地下锥形池收集,通过排水沟排入二级沉淀池进行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用水;罐车经洗车台清洗后的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生产用水回用;地面冲洗水冲洗受经排水沟至四级沉淀池回收利用,所有废水不外排。
项目总占地面积16.2亩,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
三、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污染防治设施、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我县环境监察机构进行开工备案。《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完成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应对项目所有废水产生场所进行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设置相应的截洪沟、排水沟,做好雨污分流。
(二)项目厂界机房内安装降噪装置,尽可能多的减少各种排放噪声,严格作业时间。
(三)须配套设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施,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治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四)加强厂区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美化厂区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厂区水土流失。
(五)增强清洁生产意识,提倡清洁生产,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
抄送:南丹县发改局。
分送: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河池市南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