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桥乡多管齐下抗旱保栽种
(杨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会看到商品外包装上贮藏条件多为常温保存常温避光保存,贮存条件可以提醒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贮存,防止食品变质。《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贮存条件,比如:常温下保存、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低温(某度)冷藏保存、保存于阴凉干燥处等。
从5月14日开始,南充市仪陇县工商局立山工商所集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检查,对经营者容易忽略的食品因贮存条件不重视致过期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本次检查根据夏季食品的监管特点,将冰制品、乳制品、水发食品、卤制品、啤酒及其他饮料纳入重点监管的食品,重点对经营者露天摆放的饮料,低温冷藏食品摆放在常温下销售、未按照要求将食品存放在冷柜中、或者冷柜的温度明显不达标等违反了保存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纠正,比如检查中发现经营户谢某放在货架上经营的泉芳牌乳味饮料食品,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保质期为常温下45天,5℃以下60天,但该食品购回后经营者一直存放在常温上保存,至检查时就已经过期近10天,随即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本次检查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示范带动、执法促进等方式强化了经营户自律意识,要求经营户按规定将食品放入室内或进行冷藏,在外面只摆放样品空瓶,使一些食品安全漏洞得到纠正。至目前,共纠正路边摊和活动房内违反保存条件销售饮料的经营户16户,发放行政提示12份,收缴过期食品103袋(盒)、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18袋。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低温保鲜食品或新鲜食品时,在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同时,还应多留意商品的贮存条件,以防止买到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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