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陇县日兴镇犀角村等八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标段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索引号:2016-010 主题分类:工程、结算、审计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16-10-20 文号:仪审投报〔2016〕53号 关键词:投资审计仪陇县审计局关于仪陇县日兴镇犀角村等八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标段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仪陇县审计局对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的仪陇县日兴镇犀角村等八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标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仪陇县日兴镇犀角村等八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标段工程依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仪陇县铜鼓乡土地整理项目的审核批复》(川国土资函〔2013〕250号)文件立项建设。该工程位于仪陇县铜鼓乡烟斗山村、金锅场村、五通嘴村,由仪陇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南充博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设计,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财评和公开招标,四川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总价控制。工程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坡改梯、旱地整理、格田整理、新建沟渠、整治沟渠等内容。工程于2013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2014年11月15日竣工验收。审计结果表明,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对仪陇县日兴镇犀角村等八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标段工程前期准备较为充分,施工过程中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到位,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该工程在实施中也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应予以纠正。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金额494496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仪陇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调整多计的工程价款,并按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仪陇县审计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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