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及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西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遴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及
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西充县委县政府决定遴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和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面向全市遴选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9名(其中定向遴选 5名,公开遴选4名)。
2.面向全省公开遴选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1家。
二、遴选对象
1.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2.符合遴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三、遴选条件
(一)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
3.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
4.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5.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6.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二) 律师事务所遴选条件
1.取得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5年以上;
2.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在10人以上(含);
3.3年内律师事务所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记录。
四、程序和方法
(一)定向遴选。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直接聘任。
(二)公开遴选。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信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7日(节假日不休)。报名者登陆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或《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报名表》(A4纸打印),如实、准确填写。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者须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者须提交《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一式三份)。
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报名者须提交《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县委县政府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一式三份)
现场报名或邮寄地址:西充县晋城镇东风路1号县政府103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电子邮箱:1554228893@QQ.COM ;联系电话:081****1106。
2.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及单位资料,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拟定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和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候选名单。
3.将候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任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4.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聘任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颁发聘书,签订顾问服务协议。 被聘任人员和单位的顾问服务报酬,根据被聘任人员和单位的顾问服务量与质等内容,经考核后确定,具体办法由县委县政府另行规定。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西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
1./glbmxx/upload/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2./glbmxx/upload/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