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天然气用户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1日发表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为了加强户内燃气安全管理,预防燃气安全事故,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之规定,经报请阆中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期,市经信局将组织相关单位针对表后私自安装分表及私拉乱接管线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请各用户对私自安装的分表和管道自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予以强制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阆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阆中市安全和生产监督局
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 阆中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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