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9月全县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近日县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7-9月份全县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形成了《2021年7-9月全县风险形势分析报告》,内容如下,请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天气趋势分析
(一)7-9月气候趋势预测预计,7-9月温度偏高,降雨量大部地区正常略偏多,但时空分布不均,日照正常略偏多。其中7月平均温度25.0~27.0℃,正常略偏低,降雨量200~260毫米,特多;8月平均温度27.0~28.0℃,偏高,降雨量70~150毫米,偏少;9月平均温度23.0~24.0℃,偏高,降雨量80~120毫米,偏少,8月上旬至9月上旬将有一段高温伏旱天气发生。
(二)应对措施一是各乡镇(街道)注意加强防范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以及引起的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二是后期气温上升,晴热天气较多,大于38度以上的高温日数在10~14天,各(村)社区应提前做好防御高温的准备工作。第三季度温度呈现中后期偏高,将有20~35天左右的中等偏重伏旱发生,各(村)社区需因地制宜,抓住时机进行保水蓄水工作,确保大春作物生育关键期用水需求。
二、水旱灾害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我县水系丰富、水情复杂,全县有山洪灾害危险区204个,涉及11个乡镇86个村居,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一是江河防汛基础差,除县城外,沿江沿河集镇共27个,其中仅有4个防洪工程。二是防洪基础工程薄弱。三是水利工程防汛隐患大,我县水库、水电站、塘堰工程建成时间久、病害隐患多,大多数小微水利工程防洪能力较为薄弱。
(二)应对措施一是紧盯河流、水库、电站、山洪等灾害危险区以及独居老人等易受灾人群,并落实专人值班巡逻、保证监测预警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明确汛期工作责任。着力落实分片、分段、分点包干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更新防汛指挥体系;形成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三是督导隐患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水库,“一库一册”建立问题台账,对标对表限期完成整改;对水库、电站务必限期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全部清零;随机抽取进行暗访。四是落实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开展全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县水旱灾害风险底数,做到边排查、边检测、边治理。
三、地质灾害风险趋势分析
(一)风险分析7-9月时值主汛期,降雨天气增加,雨量较大,极易出现极端暴雨天气,且温度偏高,其中8月上旬至9月上旬将有一段高温伏旱天气发生,容易导致坡体失稳出现滑坡、崩塌。
(二)应对措施目前全县共有监测隐患点214处,安装有112台自动化监测设备和7个高空高清***头。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汛减灾会议精神,提前安排部署,及时排查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建台帐、明责任,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避让。二是按“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地灾”的原则,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加大隐患巡、排查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值班值守和监测监管;坚决落实“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充分利用各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和汛期驻守督导单位的作用,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三是信息传递及时到位,监测巡查及值班值守到位,主动预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地灾防范宣传和避险救援演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做到临危不乱、果敢处置。
四、森林火灾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7-9月受气候因素影响,气温升高、降雨量减少,湿度降低、气候干燥,大风雷雨天气时有发生,容易造成雷击与大风助推火灾发生。预测全县森林火险等级为1-2级(火险等级划分,5级-极易燃烧,4级-容易燃烧,3级-较易燃烧,2级-可以燃烧,1级-不易燃烧)。
(二)应对措施省、市、县工作安排7月1日起,全县上下将继续推进防灭火常态化工作,持续巩固森林防灭火成效。各(村)社区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夏季气温偏高、旱情严重,极易发生雷暴天气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防范工作;二要明确责任,严密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继续抓好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常态化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排查整改的重点是:一是查野外用火管理情况,坚决杜绝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二是查可燃物清理、隔离带开设和重要设施防护情况,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三是查对“五类人”、老年人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员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控制因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发生;四是查各类森林防火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全面落实岗位责任;三要强化措施,有效防范,坚决打击违规用火行为,要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对高火险时段要增派力量,确定专人,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对中小学生、老年人、精神病患者、痴呆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加强管理,对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护察看力度,重点部位要死看硬守,严防火种入山,坚决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要及时处置,严肃纪律,坚决落实各项防火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督导。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不得缺岗、漏岗、怠岗。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情况,一旦发生火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对人为造成的森林火灾,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一是受强降雨天气影响,我县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极易发生危岩垮塌、滑坡、落石等安全风险,威胁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受炎热季节及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极易造成客货驾驶人员疲劳驾驶或临危应急处置不当,威胁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上游连续暴雨引发洪水,因泄洪造成的水位突然暴涨或江(河)水流速骤然变快等因素极易造成集中停泊区停靠的船舶“跑船”,撞击下游桥梁、水电站,产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使船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二)应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船舶集中停泊区、管养范围内的县道公路和船舶系缆、锚(停)泊设施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二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集乡镇(街道)上报的水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蜀路通”APP平台,并积极向上争取水毁公路专项整治经费。三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在汛期恶劣天气下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状况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查纠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四是督促乡镇(街道)管船站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超警戒水位减载、“救生衣行动”等安全制度,督促船舶业主严格落实“一船一策”防汛措施,督促船员根据水情变化及时移泊和收放缆,确保停泊区船舶安全;五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发布重大气象、灾害信息,提高相关人员的警觉性。
六、消防安全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一是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假期间天气炎热、人员流动大,电气设备“超期服役”、部分场所室内堆有大量可燃物品,易因用火不慎、电器过度负荷、短路、漏电等因素导致火灾的发生、蔓延。加之,部分场所隔绝热气,疏散出口、逃生通道上有障碍物,可能造成事故发生后群死群伤。二是大型城市综合体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全县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有1个,1万平方米以上有2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功能需求、体量大、功能复杂,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大点多,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特别是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申新泰富综合体,消防设施无人管理,火灾隐患突出。
(二)应对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易导致火灾的引火源、易导致火势蔓延的可燃物、易导致人员疏散困难的障碍物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所辖场所、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二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行业监管责任及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日常巡查及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七、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种植业方面:一是农作物受大风、暴雨洪涝、干旱等天气影响,遭遇倒伏、霉烂、减产、水渍灾害。二是持续降雨、湿度增大,加之高温,病虫害发生频率高,导致减产减收,甚至绝收。养殖业方面:一是非洲猪瘟在我县范围内时有点状发生,对全县生猪生产影响较大。二是动物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对我县畜禽养殖业发展依然构成潜在较大风险。三是高温对生猪养殖形成不利因素。农村地区:一是受7至9月高温天气影响,畜禽粪污易在沼气发酵池、化粪池内发酵,从而产生大量的甲烷、硫化氢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若未及时排放或通风降低浓度,遇到明火、雷电容易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还容易导致人员昏迷或中毒死亡事故。二是畜禽养殖场大多建在山湾、山梁、半山腰,汛期持续强降水引发的山体滑坡、洪涝、泥石流等容易造成养殖场毁损,甚至人畜伤亡,同时养殖场周围森林植被茂盛,容易由于树木导电造成雷击伤亡事故。三是暴雨或持续降雨容易导致山坪塘、蓄水池、堰塘等坝体裂缝垮塌,致使农作物、农田基础设施毁损,周围或下游农户房屋冲毁或人畜伤亡。四是7至9月是大春农作物成熟收获季节,易因大量农作物秸秆焚烧引发森林火灾。
(二)应对措施在种植业方面,一是加强技术宣传指导,积极组织引导种植企业、大户和群众抓住有利时期,及时抢收、抢种、补种,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用农事安排,倒伏玉米可实施培土扶直,水淹水稻田,要立即开缺排水,扶直。二是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提供、公布病虫害情报和防治技术,积极组织植保社会化服务队伍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三是及时做好小农水利设施设备维修加固和蓄水工作,确保出现极端天气时,应急使用。在养殖业方面,一是加强监测监管,及时报告、公布疫情信息。二是加大技术宣传指导和疫病防控力度。三是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四是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非洲猪瘟的消毒灭源、调运监管、清洗保洁等行动。五是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稳产保供责任,六是生猪养殖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农村地区:一是农村沼气池、化粪池、地窖等有限空间设施作业时,必须先向乡镇村报备后,按有限空间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或邀请专业作业队伍进行作业,不得在风险不明、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作业。二是开展常态化检查和维护,严防沼气生产设施老化、储气罐锈蚀、输送管线破损脱节、灶具漏气等;沼气池和储气罐周围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安装避雷针,附近不得有明火,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三是实时监测堰塘等设施的蓄水位、坝体,畜禽养殖场周围山体、场内外排水、设施用房等,如遇异常情况,要迅速转移疏散周围人员,排除隐患。四是利用群众会、村广播、印发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引导,普及沼气使用常识,积极推广农作物稿杆还田、生物发电、养殖饲料等资源化利用。
八、建筑施工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一是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排水、支护等问题、高边坡工程支护等安全隐患;二是建筑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隐患;三是城市低洼地带内涝隐患。
(二)应对措施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各企业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各建筑工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形成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问题清单实行交账销号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完成整改。二是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照自然灾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压实安全责任。三是全面开展整改,督促各企业对照自然灾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逐一销号,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帐。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采取全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信用系统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罚。
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析食品原材料方面:一是7-9月份进入“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致病菌的生长代谢也可能会引发食源性疾病。二是食物成分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可能发生化学变化,容易导致食品变质。三是夏季蚊虫和苍蝇滋生,其携带的致病菌与食物接触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果消费者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容易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冷链物流食品方面:一是冷链食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容易造成细菌的加速繁殖。二是低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存活时间长,各种物体表面包括食品及其外包装都有可能被污染,相关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远距离跨境携带和传播新冠病毒的载体。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一是受地质灾害及大风等影响,大型游乐设施易引发失稳、垮塌、电气线路损毁等事故;盛装危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线易发生易燃、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事故;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易因地质灾害引发倒塌、坠落等事故。二是受强降雨、城市内涝等影响,电梯机房温湿度增大,井道、底坑进水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处理不当易引发事故。三是受灾害影响停止使用的特种设备,复工重新投入使用时,易因检修或维护保养不当,隐患未及时排除强行开机而引发事故。
(二)应对措施食品安全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从全产业链保障食品的安全生产。采取严格的卫生管理措施,特别是冷链食品,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在生产、装卸、运输、储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中做好防护和消毒;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生产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进出库记录,分拣和出厂检验工作。二是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持续加强对易腐食品冷链储运环节的监管,所有进口冷链物流食品确保安全后才能出仓进行销售;加大对市场上流通食品微生物指标的抽查力度;严格查处操作不规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组织科普讲座,向消费者、食品生产者和从业者传播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一是督促生产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周边区域的地质结构、防洪设施、防雷电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查找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带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重点针对突发、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人员撤离方案。三是对应当停用而因生产工艺等特殊原因不能停用的,应采取有效监护措施,防止因灾害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四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报告险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五是扎实开展复工前特种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恢复生产前,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一定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停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方可投入使用。
富利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