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检察院召开首次检察官联席会议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虽然虚构了借款理由,但只是为了方便借款,所得借款没有用于非法活动,其具有归还的意愿,积极偿还,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现有证据材料上看,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将骗取的财物用于高风险投资,无偿还能力,案发后逃匿,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这正是我院首次召开的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现场。检察官们正在为了一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着激烈的讨论。
为全面推进顺庆区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四川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四川省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2017年5月22日上午,顺庆区检察院侦监科召开了首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一起重大疑难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会前,侦监科进行了认真的筹备,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侦查监督科全体检察官参加,部门所有检察辅助人员列席。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情况,全面汇报了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参会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围绕着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争议焦点分别发表了个人意见,为案件承办人拓宽了办案思路。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的辅助人员将会议内容整理成《检察官联席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了检察官联席会议过程及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发表意见的内容,经检察官核对后签字,并由承办人扫描后录入统一业务系统。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是顺庆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检察官办案质量的有益实践,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交流办案经验、拓展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方法,提升检察官执法办案理论、办案技巧及执法、司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此外,通过鼓励检察辅助人员列席会议,积极踊跃发表意见,提升了青年干警的办案经验。(罗晓敏、陈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