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涪江右岸安居区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城区段(琼江河) | 遂宁市安居区水利电力服务中心 | 成都青风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180万元,新建及整治防洪堤(P=5%)堤线总长3633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350m,右岸新建堤防1283m。原设计2300m岸坡清理和451m的连接道路不再实施。项目已开始施工,故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遂环安责改字【2021】21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了案审会,案审会结论为不予以处罚。 |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设立围挡、施工路面硬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及时清扫路面、配备炮雾车定期喷水降尘、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封闭等。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环保设施收集处理。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居民敏感目标较近处使用临时声屏障等。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土石方用于本项目后期整治河渠及施工场地的绿化及植被恢复;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案、采取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堆场临时防雨布遮、及时复耕复垦;施工占地迹地进行植被恢复;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尽量减少施工开挖和降低施工噪声,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减少对动物的惊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减少破坏。水陆交错带处(马道以下堤身)进行覆土,覆土后种植水生植物;强水上施工区域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的污染;施工期间,要加强水面巡视,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处理;临时堆场要做好地面硬化、防渗,从而减少弃方对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弃渣及时清运,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落入河道;河段上下游安装远程监控设备,设置警示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禁止人为捕捞。 二、其他 本项目建设河段涉及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项目业主委托编制了《涪江右岸安居区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对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题报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以川农业审批函【2021】124号对该专题报告进行了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