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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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2018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9元,比去年同期净增1049元,同比增长9.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829元,同比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2.2%;人均经营净收入3983元,同比增长11.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3.4%;人均财产净收入202元,同比增长5.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人均转移净收入3895元,同比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2.7%。(县统计局 杨桂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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