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仓安居房七期工程室外道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7月10日,我局对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板仓安居房七期工程室外道路开展了环保验收核查,现将项目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建设落实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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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总投资477万元,项目用地面积4818平方米,建设起一条起于与东六路相交交叉口处,止于与东七路相交交叉口处,全长405米,宽12米(车行道8米,人行道4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城市支路,同时设置给、排水管网,电力、照明设施等,并进行道路绿化。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施工所用的混凝土由有资质单位生产和运输,无新增污染物产生;
2、该项目施工期间对施工路面采取洒水措施,有效减少了路面扬尘;
3、该项目铺设沥青混凝土过程中有少量沥青青烟产生,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施工,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工程施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场地安置移动厕所,人员粪便进沿路公厕;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弃渣由工程车运送至专用倾倒点倾倒,避免了进入地表水体和产生扬尘;
6、该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如挖掘机、压路机等,并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未发生噪声扰民纠纷;
7、该项目临时占用地面均做了回土和植被修复;
8、道路及两侧沟渠的清洁、保养交由道路养护公司负责;
9、该项目通过道路两旁的绿化和保持路面整洁湿润减少了汽车尾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未下达总量指标。
四、环境管理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设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1名,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生产当中,对环保设施建立了定期检查、维护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