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相关部门,各园办,各有关单位:
据空气质量预报,1月14日-1月16日,受偏南暖湿气流和逆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按照《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1月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各相关成员单位应迅速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3)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3)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执行各行政区政府车辆限行规定,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2)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3)减少拆迁作业,减少土方开挖,严格控制渣土车运输作业;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停产;
(4)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增加洒水、清扫作业2次以上;
(5)严禁明火烧烤、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响应工作,认真落实《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各项强制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7时前向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书面报送各项措施落实及检查情况。
(二)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将组织督查工作,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预警解除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预警期间应急启动工作方案、检查视频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报送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
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