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转发陕西省审计厅2017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陕西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陕西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O一七年三月九日公告)
2016年7月27日,受省政府委托,陕西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了《陕西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对8903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增收节支146.76亿元,挽回损失16.52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7.58亿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重要信息1900篇,被批示、采用1014篇,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956项。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053篇。2015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92件,移送处理人员279人,涉及金额8.06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59.9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0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债务收入和上年结余等3268.42亿元,收入总计5328.3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76.06亿元,较上年增长10.44%,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等736.88亿元,支出总计为5112.9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5.43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281.69亿元,累计赤字66.26亿元。
2015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2.96亿元,较上年减少12.4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831.79亿元,收入总计1634.75亿元;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25.24亿元,较上年减少6.26%,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0.85亿元,支出总计为1466.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8.66亿元。
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3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3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收入和上年结余等3113.09亿元,收入总计3667.41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72.42亿元,较上年增长7.88%,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等2569.31亿元,支出总计为3541.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5.6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2015年,省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9.86亿元,较上年增长2.3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683.15亿元,收入总计903.01亿元;省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9.77亿元,较上年增长7.77%,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657.98亿元,支出总计为857.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26亿元。
省审计厅主要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10个省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7个社团、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组织对省级30个预算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两个80%目标超额完成,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复的预算。各预算执行单位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降低行政成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和违规等问题。
1.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级预算收入未完成。
(2)部分财政收入解缴不及时。
(3)支出进度不均衡。
(4)部门预算追加较为普遍。
(5)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2.省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收征管不到位。
(2)税务稽查处理处罚不到位。
(3)部分问题未按期限整改到位。
3.省级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10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6个单位预决算管理不规范1.04亿元;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340万元;4个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4433万元;2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26万元;4个单位少缴税费26万元;5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实619万元;5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1.13亿元。
(2)对30个省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7个单位超预算列支141万元;5个单位滞留闲置财政资金4.1亿元;5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369万元;8个单位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9558万元;4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7472万元;个别单位少缴财政收入225万元等问题。
(3)对7个社团、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10万元;2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等18.46万元;2个单位违规列支旅游、纪念品等支出7万元;2个单位违规列支主管部门应承担的接待费等1.2万元;4个单位处置资产不规范528万元;3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15***万元。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计情况
2015年下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了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行政运行费用持续下降。2015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亿元,降幅达28.6%,其中:公务出国费下降10%,车辆购置运行维护费下降32.2%,公务接待费下降32.8%。会议费较上年减少900万元,降幅达8.82%。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超规定标准召开会议,超标准、无公函接待,违规列支旅游、纪念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
(二)下级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对榆林、铜川、延安市和5个省管县人民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改变预算收入科目缴库;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虚增财政收入;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虚增财政支出;少安排配套资金。
(三)民生和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
对2014年度陕南、陕北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个县(区)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2个项目超概算投资;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7个县(区)将部分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管理;4个县少兑付移民搬迁户建房补助金;部分项目安置房入住率偏低、存在闲置现象。
对全省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37个市县落实审批快速通道政策不到位;3个市县违规征收应减免的规费。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47个项目建设用地无批准手续;58个项目建设存在未招标或违规招投标;2个市县部分项目违法转分包;23个市县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12个市县闲置项目资金超过一年;11个市县未及时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3个市县保障性住房销售及租赁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住房保障分配管理不善。515户享受保障待遇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35个县(区)违规审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对延安特大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15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50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3个县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267个完工项目多计工程造价;个别县(区)未及时发放民房自建补助资金。
对2011年至2014年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61个市县财政、林业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部分乡镇套取天保专项资金;4个县部分项目未招投标。
对商洛市2011年至2014年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配套资金不到位;3个县滞留财政专项资金;4个县部分项目未招投标;3个项目超概算;5个县部分小流域治理建设进展延迟。
对2011年至2014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通行费收支管理不规范。未及时上解路产赔补偿收入。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1个项目未招标或违规招投标。三是未及时上缴经营权转让等收入。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方面
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清理不到位;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产业等方面简政放权后,地方配套措施及实施意见跟进不及时。二是建设项目因前期准备不足或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效益。三是部分县扶贫项目实施缓慢,造成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四是部分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未真正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五是部分市(区)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资金低于50%的规定比例。
对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肯定。截至2015年底,115个省级部门完成公车改革,公务用车保留率36.94%,车改后费用节支率9.5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移交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部分车辆,未作为国有股权核算;二是省级部门取消的部分公务用车因手续不全等无法移交、拍卖,封存闲置达一年;三是公车改革后省级部门留用车辆、租赁车辆等管理办法未及时出台,被取消车辆处置文件下达不及时。此外,还存在借、占用外单位或下属单位车辆,超范围使用保留公务用车出行,保留的执法、特种专业车用于非专业用途等问题。
对24个省级部门及其所属41个事业单位2014年度人员编制及工资、奖金、津补贴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编制规定不严格。8个单位超编制配备领导干部,4个单位个别人员在编不在岗,2个部门未按规定设置机构;二是绩效工资管理不到位。4个事业单位超限额发放绩效工资,3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发放绩效工资等;三是奖金、津补贴发放不规范。7个单位超范围发放目标责任考核奖,4个单位无依据发放专项工作奖金;四是临时用工管理不规范。9个单位临聘及借调人员人数占单位总人数40%以上。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首次对榆林市和周至县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了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制定的基本农田目标责任保护面积不实;二是违规占用耕地、林地,非法采砂等;三是未按省政府规定期限完成土地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建设用地控制审批不严格。存在建设用地超总体规划、越权审批、未批先征、未批先建等问题;五是资源性收入管理不规范。存在返还、坐支土地出让金,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以及资源性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
(六)省属院校审计方面
对13所省属高校2014年度办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9所学校事业性收入等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2所学校违规列支零余额账户资金;10所学校未按规定计提、管理、使用济困资金;3所学校挤占挪用助学奖补资金;3所学校违规集资;8所学校违规收费;11所学校未执行政府采购。
对8所省属中职学校资产划转移交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所学校少计专项收入;5所学校少计固定资产;2所学校未经审批处置资产;2所学校滞留助学金;4所学校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
(七)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对1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核减工程造价7.8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超规模、超标准投资;因设计失误、重复计价、施工组织不当等原因增加投资;未批先建、边设计边施工;部分子项目未招标或违规招投标;违法分包工程。此外,个别项目还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出借项目资金或少缴税费等问题。
(八)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对政策性贴息贷款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职工工资总额的涨幅高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涨幅;违规发放董事津贴;两市执行贴息贷款政策不到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劳动密集型贴息贷款;部分市县小额贷款审核不严,存在违规发放贴息贷款,金融机构职工套取贴息贷款的问题;个别银行部分贷款户套取国家贴息贷款;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对5户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抽逃注册资金1095万元;收支核算不实14.14亿元;违规套取现金发放补贴391万元;少缴税款1300万元;投资存在损失风险1.73亿元;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3.53亿元。此外,个别企业还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等问题。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全省审计机关对169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9.28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8.44亿元,主管责任金额14.73亿元,领导责任金额46.11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22人。
对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或正在处理。对涉及体制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部分行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
7月8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汇报。胡和平省长充分肯定了全省审计机关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积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于不同类型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进行整改,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完善的制度要完善。目前,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省审计厅将***监督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整改结果。
三、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合理配置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化解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扩大和细化财政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行阳光预算、透明预算。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各级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三项机制”进行甄别处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经济可持续、绿色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一定要把环境因素放在第一位,要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要规范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制度,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促进我省经济的可持续、绿色发展。
(四)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部门预算,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加大对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对滞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多查,坚决遏制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