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森林防火期内封山禁火的通告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
一、时限:2021年11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封山禁火区域:高新区托管的草堂、庞光、九峰、集贤涉林镇(街)入山峪口以内的秦岭保护区范围。
三、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禁火区域。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四、在封山禁火区域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
(三)烧荒、烧秸秆、烧地边、焚烧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六)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爆破作业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
六、封山禁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拒绝接受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禁止规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林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立即向当地镇(街)或公安机关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81150528;高新区秦保局值班电话:84876808;草堂街办值班电话:84955307;庞光街办值班电话:84987306;九峰镇值班电话:85170399;集贤镇值班电话:85173327。)
八、本通告自2021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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