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民宗局组织开展清真食品联合检查
为贯彻落实市民族发〔2018〕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规范西安市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区民宗局联合西安市民委清真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8月15日-17日对辖区内经营清真食品的多家大型超市、胡家庙海鲜市场、胡家庙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经营清真牛羊肉的经营户进行了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商户宣传《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各大超市基本都设立了清真食品专柜,并贴有明显清真标识,对所经营的清真食品能提供来源证明,清真食品经营活动较为规范。个别超市存在方便面混放情况执法人员及时纠正,部分商品即老牛儿童挂面及礼盒存在“泛清真化”现象,执法人员要求立即下架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胡家庙海鲜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的生鲜清真牛羊肉等经营较为规范,大部分清真食品经营户检验检疫证明、票据齐全。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依法经营清真食品,并要求经营中注意食品安全,不得经营过期及来路不明的食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及纠正,并向存在问题的超市和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清真食品经营活动,保障我区各民族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