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6个社区被省评为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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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1日发表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核心工作常抓不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善了村(居)级民主自治机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我区金砂街道大窖社区、金厦街道牡丹社区、东方街道东龙社区、大华街道葱陇社区等26个社区通过检查验收、评比申报和省抽查核准等环节,通过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批准,被命名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 (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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