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市上通知,自1月10日22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经预报预警组研判,受偏南暖湿气流影响,未来3天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差,预测12日-15日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整体处于中-重度污染水平。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月12日16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由各街办、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组织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交警大队做好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罐车等车辆的禁行工作。
(2)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城改办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区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区城管局、各街办、各管委会区城管局、各街办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在适当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区交通局督导全区汽修企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峰作业(每日8时至17时停止作业)。
(5)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城改办及各街办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
(6)区建住局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7)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和单位(《城市基本情况调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编制大纲》涉及的工业点源、燃煤锅炉、产业集群、散煤、移动源、扬尘源、生活VOCs排放等),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
请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将应急启动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日15时前向区重污染应急办上报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日报。
联系人:马义君 电话:83247001
邮箱: xczwryj@163.com
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