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节假日巧打时间差海阳法院灵活执结一起赔偿案件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海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充分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巧打时间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6年10月,孙某为给儿子邵某强翻修房屋,找同村邵某帮忙拆除房屋。不料,在拆房过程中,邵某不慎被掉下的房梁打中头部导致昏迷,虽经医院多方抢救,但最终医治无效死亡。在悲痛之余,邵某亲属找到孙某要求赔偿,孙某儿子邵某强一直辩称,自己没有单独居住,一直在外地工作独立生活,找邵某干活是父母的行为,翻新房子也是父母居住,根本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孙某则认为邵某被砸伤与翻新房子无关,是外力以外原因所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同意作为受益人给予死者亲属适当补偿。事情的纠葛迟迟未能解开,无奈之下,邵某亲属将孙某一家起诉至法院,海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邵某亲属有权向被告主张赔偿。被告孙某儿子邵某强系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死者邵某帮工拆除房屋,其行为目的和结果与孙某儿子的利益一致,所以死者邵某与孙某儿子之间存在帮工关系。由于被帮工人施工过程中组织不严密,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邵某在帮工过程中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告孙某儿子邵某强应当对死者的近亲属进行赔偿。死者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帮工过程中应当对自身安全有高度的注意义务,由于其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自已受伤,其自身也有过错,结合事故发生经过以及双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被告孙某儿子邵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给原告邵某亲属168676元。
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心存芥蒂,始终认为邵某之死与自身无关,再加上邵某强一直在外地工作,平时没有时间回家处理此事,致使赔偿金迟迟未能交付。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打电话通知邵某强及时办理申报财产等手续,第一次被执行人邵某强还接听电话,后来执行人员再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就再也没人接听了。其家中进行寻找也是每次都大门紧锁。经执行干警向村民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去外地打工,无联络方式和详细地址,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在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海阳法院执行干警将此案件纳入活动重点执行案件。执行干警考虑到,民间比较重视清明等传统祭祀节日,被执行人可能会回家。今年清明节,执行干警果断放弃了自己回家扫墓的时间,驱车“杀”到被执行人家中,恰好堵住了回家的邵某强,执行干警立即将其带回法院,耐心进行了说服教育,终于促使邵某强与对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邵某强按照每季度偿还一部分的方式共付给申请执行人155000元,案件得到了成功解决。(程延平 宁世光 张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