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遗属标准再次上调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自今年7月1日起,烟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将再次上调,以保障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据了解,此次调整,凡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职工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企业所在地的不同分为两档。我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到460元。此外,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为把这一政策落实到位,区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加紧核实审批,确保调整、补发工作尽快完成。目前,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全部补发完毕。
(盛新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12:1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