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狠抓旅游安全工作
2013年元旦和新年将至,为认真做好假期各项旅游安全工作,莱山区旅游局向全区各旅游企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中向各大旅游企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1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旅游包车的就有4起,占36.4%,国家旅游局按各地报送的涉旅道路交通事故也已达9起,累计造成33人死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9%、371%,全国涉旅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要求全区各旅游企业也务必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当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游客至上”的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区旅游局也将于近期对各旅游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旅行社主要督查租用旅游车辆是否符合《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鲁旅发〔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烟旅〔2011〕75号)和其他有关旅行社租用车辆的规定,要严格各项手续,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用包括无旅游资质的旅行社自备车在内的非旅游资质车辆,确保旅游旺季用车安全;对星级旅游饭店重点督查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性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客房门窗、电路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